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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做好农民工春节期间返乡返岗保障工作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李晓并 2023年01月16日 06:54

  人社部门、交通部门要统筹协调在主要客运站点设立农民工服务站,总工会要提供维权手册、防疫物资和慰问物资,民政部门要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农民工实施救助……市人社局1月14日转发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农民工返乡返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部门协作,做好农民工返乡返岗和留岗留工服务保障工作。

  根据安排,对春节期间留岗留工人员,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工资规定,按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300%、200%支付工资报酬,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拒不支付的要依法查处。对外卖、快递、网约车等平台企业从业人员劳动权益要及时保障,确保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资报酬春节前兑付到位;对春节期间发生工伤的,各级人社部门要建立“快理快赔快付”应急响应机制,对参加工伤保险的要及时按规定支付相关待遇,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要督促用工单位尽快赔付;各级工会要在春节期间深入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对留岗农民工开展“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各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要为有需要的农民工提供“累能歇脚、渴能喝水、饭能加热、伤可用药”等暖心服务;支持企业在春节期间对留岗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社部门根据参加培训人数,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要确保农民工就业服务应享尽享。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提供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服务,开展家政进社区等活动,为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至少提供一次职业介绍服务。各级零工市场要及时发布各类零工信息,对寻求零工的困难农民工提供帮扶,协调解决食宿等基本生活困难;鼓励各级劳务品牌、劳务协作基地、创业载体、省校合作基地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有需求的农民工提供岗位推荐、组织输出等服务,协助做好农民工返乡返岗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发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对为农民工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的,按规定落实职业介绍补贴政策。

  要加大欠薪治理,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对发现农民工工资未按时足额支付以及农民工投诉举报的欠薪线索,要当日启动调查、三日内解决,支付确有困难的要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或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对未按期解决的严肃实施约谈问责,对欠薪企业从严从重处罚。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各项社保待遇提前足额发放到位。

(责编:张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