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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行车小事故 “一口唾沫”引官司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陈珊 通讯员 刘晓彤 2023年01月09日 08:48

  本是行车剐蹭事故,却因一方当事人愤怒之下将唾沫吐在另一方脸上,便上演了一场打斗事件。1月6日,万柏林区法院宣判了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案件。

  2020年8月,张某与李某因行车剐蹭事故发生口角,李某一气之下向张某脸部吐了一口唾沫,两人因此互相殴打,张某受伤就医诊断为外伤。张某报警后,公安部门向李某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李某处5日拘留。经派出所多次调解协商赔偿事宜,李某拒不赔偿,张某无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李某赔偿医疗费、车辆修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2.5万元。

  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侵害公民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后果的应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原、被告因车辆剐蹭发生口角后,因被告李某向原告张某吐口水的行为引发肢体冲突,李某殴打张某致使其身体受到伤害,李某的行为构成侵权。最终,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赔偿张某医疗费583.74元、误工费3033.33元、交通费200元、营养费300元,共计4117.07元。

(责编:范婉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