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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生命至上”一以贯之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特约评论员 然 玉 2022年12月30日 09:23

  1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实施“乙类乙管”,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央视12月26日)

  “新十条”快速落地实施之后,疫情防控实质上已切换到新模式。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降级为“乙类乙管”,各方早有共识、预期强烈。国家卫健委最新发布的公告,在法律程序完成了最后一环的事实追认,客观上起到了一锤定音之效。相比于之前业已施行的各项举措,此番正式宣布“乙类乙管”,所带来的增量政策,主要集中在医疗救治资源组织、中外人员往来安排等方面。其加快“全面正常化”、发力“补短板”的用意,显而易见。

  考虑到我国疫情防控一直以来“动态调整、边际改善”的基本逻辑,从“乙类甲管”调整成“乙类乙管”,无疑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选择。有此结果,无疑是基于病毒本身进化、疫苗接种覆盖、大众认知转变以及公共医疗系统性进步等各种变量因素。当下而言,强管制防疫手段退出、全面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时机已至。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当然不是“放任不管”。于公众而言,这也绝不意味着全剧终。客观上,当前我们具备了“乙类乙管”的条件。至于说能不能利用好终于等到的战略机遇、能不能把“疫情所造成的冲击与损失”降至最低,则还是要取决于主观努力!从某种意义上说,有序贯彻好“乙类乙管”行动方案,所要面临的压力、难度和工作量,并不比以往小。毕竟,坚持“生命至上”一以贯之,走哪条路都不会轻松。

  “乙类乙管”传递了最终走出阴霾的曙光,但至少在当下,还远不是松劲懈怠、喘口气的时候。在“乙类乙管”的新阶段,千方百计降低所要付出的代价,成为重中之重。一则,要强化医药资源准备、提高救治效率,加快多层次医疗体系“保健康、防重症”的容量扩充和能力建设;再者,则是要采取适当措施压制疫情高峰,以时间换空间,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调整转段平稳有序……三年“战”疫,“乙类乙管”不是最终的答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才是我们将会交上的答卷。

(责编:张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