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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娃爸爸离世 谁来抚养孩子 法院多元调解

从爱出发 化解两代人纷争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陈珊 通讯员 白洁 2022年11月12日 08:57

  离异带娃的年轻父亲因病不幸离世,留下两个未成年子女,孩子的母亲与祖父母因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频起纷争,该如何解决?11月10日,记者太原中院了解到,在太原中院、小店区法院及当事人居住地社区、妇联多部门联合调解下,这起“特别”的抚养权争夺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带娃父亲去世引诉讼

  9年前,在太原打工的河北男子大伟(化名)和同乡晓芸(化名)结婚,二人生育两个女儿后,感情悄然发生变化,因性格差异经常因琐事争吵不休,最终离异。

  由于大伟在太原打拼多年,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又和父母共同生活,双方达成协议:两个女儿由大伟抚养,晓芸定期探望。

  离异带娃的生活虽然辛苦,但两个孩子逐渐长大,一个入学,一个入园。谁知,天有不测风云,2021年,大伟突发急病溘然辞世,一家人陷入悲痛,一场诉讼也随即开始。

  原来,远在河北的晓芸得知大伟去世,不想让孩子失去父亲又远离母亲,提出把孩子带回身边抚养。作为母亲,晓芸的要求无可厚非,但对大伟的父母来说很难接受,“离婚时她没有要孩子,现在竟然起诉我们。”

  而孩子的母亲之所以想要回抚养权,是因为孩子父亲去世后的一年时间里,她多次试图通过两位老人看望孩子,但都遭到了拒绝,双方因此闹得非常不愉快,而她这一起诉,也彻底点燃了两位老人心中的怒火。

  单身母亲主张抚养权

  今年年初,小店区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建议诉前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大伟的父母和孩子的妈妈决定对簿公堂。

  庭审中,大伟的父母表现出极大的担忧,他们认为虽然晓芸是孩子的亲生母亲,但晓芸目前没有稳定工作,没有能力带好孩子。

  当时,晓芸的大女儿已满8周岁,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法官多次找孩子谈话,发现孩子由于丧父、诉讼等原因情绪状态不稳定。于是,一审法官认为,晓芸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其具备抚养两个孩子的条件,且孩子们自幼随父亲、爷爷奶奶生活,感情深厚、生活稳定,轻易改变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故一审判决维持现状。一审判决后,晓芸不服向太原中院提起上诉。

  多方联动化解纷争

  二审法官、太原中院民一庭副庭长王薇认为,仅凭一纸判决无法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的矛盾,如果仅就案办案,无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了彻底解开双方当事人心里的疙瘩,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王薇决定对当事人进行庭下调解。随后,王薇与小店区法院综合庭王增仙庭长,邀请小店区妇联、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前往孩子的居住地走访调查,了解孩子的生活现状、受教育情况等,听取孩子的意见。

  在深入了解孩子的真实意愿和抚养现状等事实后,法官从法律角度给两位老人解释: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是基于亲权产生的,除因死亡、父母子女关系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或限制。

  同时,法官从亲情角度对孩子的母亲分析,孩子自幼随祖父母生活,已经入园、上学,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生活习惯,虽是隔辈,但爷爷奶奶年龄刚满50岁,身体健康,从经济条件和付出能力来看,均能满足孩子正常生活和教育需求。而且两个孩子愿意随祖父母生活,也表达了时常能见到母亲的愿望。

  经法院和妇联、社区工作人员多方调解,爷爷奶奶达成一致意见,为孩子作出让步。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两个孩子继续随爷爷奶奶生活;晓芸在不影响孩子正常学习生活情况下可随时和孩子联系。

  孩子是父母的生命延续,如果父母离异,孩子又该何去何从?现实生活中,这个问题似乎没有标准答案。

  王薇法官表示,正视离异夫妻孩子抚养问题,还得从为人父母的初心考虑。衡量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出发点是未成年子女本身,“因爱而来,为爱放手。法律是冰冷的,但人是有感情的,我们的审判工作就是要从情的角度去弥补法律刚性上的不足。”

(责编:张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