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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调度令” 应对污染天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任晓明 2022年11月03日 09:31

  为应对持续性的污染天气,11月2日,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秋冬季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调度令,严格管控四类污染源。

  市生态环境、气象部门分析研判,11月2日起至8日,我市以南风、西南风为主,空气湿度较高,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从4日夜间至8日,全市将进入一轮较长时间的中度污染过程,预计出现连续中度污染,可能出现入秋后的首个重污染天。

  对此,我市发布调度令,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密切关注空气质量,从11月2日16时至8日24时,管控四类污染:

  对于工业源,要求美锦钢铁、太钢(包括东山石灰石矿),以及清徐县美锦、梗阳、亚鑫焦化企业减少污染排放,对发电企业燃煤机组、热源厂燃气锅炉,提出主要污染物浓度排放要求。除绩效评级为A级的企业外,其余砖瓦窑、耐火窑停产(污泥处置等豁免企业除外);B级以下(不含)石灰生产企业停产(减排清单中生产脱硫剂的豁免企业除外)。

  对于面源,重点是开展执法检查,以城乡接合部、城边村燃煤污染执法检查为重点,杜绝散煤复烧。同时,严禁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落叶、柴草。

  对于扬尘源,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围挡100%设置、物料堆放100%苫盖、施工道路100%硬化、施工现场100%湿法作业、出入车辆100%冲洗、渣土运输100%密闭)”要求,未达到要求的工地停止户外施工。严格控制喷雾降尘、道路洒水和冲洗作业时间。

  对于移动源,调度令要求,国五以下(不含国五)中重型柴油货车、渣土车辆(不含污泥运输车)停止运输。除“绿标”外的各类施工机械停止使用。

  根据污染物扩散条件变化,我市有可能提前解除或延长调度令管控措施。

(责编:范婉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