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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委会”也需要有规矩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曲征 2022年09月14日 10:04

  近日,安徽铜陵,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称孩子所在班级收取高额“班费”,每人2000元,一个班将近40人,总额高达8万元。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应,经过调查,该费用由家委会“征得全体家长同意”,是一次性收取的班级代管经费。(9月13日《兰州晨报》)

  关于家委会,近日还有几则新闻抓人眼球: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某小学一班级家委会让每个家长交300元钱用来重新装修教室。而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关于家委会乱收费的举报不胜枚举。

  成立家委会,是教育部在2012年提出的要求。指导意见指出,要把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家委会的职责主要有二,一是构建良好的家校关系,二是监督,促进办学公开、透明。

  然而,一些家委会并未将自己的工作重点聚焦于监督与学生利益直接相关的事务,比如校服采购、食堂卫生、校园安全等等,更没有起到沟通家校关系的桥梁作用,而是远离自己的工作范围,做起了超越边界,动辄损害家长利益的事情来,乱收费、拍马屁、小金库……可谓乱象频出。

  拿本次新闻事件来说,家委会收取8万元资金,说是用于学生的学习工具、奖品、急救药箱、清洁工具的购买,以及室内装饰、班级花草布置、班徽班旗制作、传统佳节班级活动等等方面,但是其中多项收费项目涉嫌违规,正如网友所言:收这么多钱、办这么多杂事,咋不干脆让家长出钱造学校呢?

  毋庸讳言,在一些学校和班级,家委会成员一般由学习较好的学生家长组成,这些家长为了达到亲近、巴结老师的目的,便背着学校和老师或者在学校老师的默许之下,做起了给学校老师输送利益而侵害家长权益的事情。收取高额班费、让家长集资装修教室、动员家长出资给老师送礼等等,都是具体表现。近些年,家长委员会异化为“筹款委员会”“集资委员会”“送礼委员会”,早已不再是什么新鲜事。

  对于家委会的违规操作,有的学校和老师确实不知情,但是有的学校和老师明明知晓却采取默许甚至彼此心照不宣、默契配合的态度。在一些地方,家委会既是发动家长向老师输送利益的倡导者,又是出事之后学校的“挡箭牌”“替罪羊”。其违规操作一旦败露,家委会就立即出面表示“学校并不知情”,将学校甩到是非之外。

  可见,家委会的存在,在一些地方,已经成为影响教育良好生态的一个毒瘤。出现此等现象,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是,缺乏针对家委会的规范细则(比如禁止家委会替学校或班级收取任何费用),尤其是缺乏对于违规家委会成员的处罚措施与处罚标准,则是主要原因。学校依法依规收取的合理费用,理应由学生或家长亲自缴纳,为什么非得让家委会插手呢?对于教师违规敛钱等行为,都有相应的规定与处罚措施,但是对于违规的家委会成员却没有专门的规定与处罚措施。于是,一些违规操作,就由教师出面悄悄地变成了家委会出面。

  所以,出台一个针对家委会的规范细则可谓迫在眉睫。细则要明确界定家委会的工作范围,决不允许其插手班级财务,更不能允许其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同时规定家委会成员一旦出现违规行为,便立即失去家委会委员资格,影响恶劣的,还要接受更严厉的处罚。如此,家委会乱来的现象才会得到遏制。否则,动辄侵害家长权益的家委会,不要也罢!

(责编:鄢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