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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添堵”需要出实招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宋鹏伟 2022年09月14日 10:03

  9月12日上午,金刚堰小区一住户家中发生火灾,火势猛烈,并向邻居家蔓延。接到报警后,消防救援人员迅速前往,但由于小区消防通道被私家车占据,导致消防车无法及时靠近,险些耽误灭火。(《太原晚报》9月13日)

  危急时刻,时间就是生命。就在此时,却偏偏有私家车给消防车“添堵”……这样的场景,几乎已成为“城市病”的一种,绝不应一次次以批评教育了事。

  现代都市,楼房密集,高层林立,一旦发生火情,便可能造成严重的人身财产损失。火灾无情,尤其是面对迅速蔓延的火情,专业的消防力量早一刻到达,损失便减轻一分。这样的道理,恐怕小学生也明白,将车停在消防通道上的车主自然也心知肚明,之所以明知故犯,无非是两个原因:一是侥幸,觉得很难遇到这样的小概率事件;二是自私,将自身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事实上,谁也不能保证,乱停车的人家里就不会发生火灾,真出现了这样的极端情况,最后阻碍消防车及时救援的,恰恰可能就是被困在家里的车主自己。

  法律不可谓不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然而在现实中,很少听到有车辆因堵塞消防通道被罚款的,即使是真的阻碍了消防救援,通常也只是挪车和被批评两句了事。长此以往,很多人便形成了“没什么大不了”的潜意识,使其成为老大难问题。

  究其原因,还是重视程度不足,所以往往联合执法、大整顿总是发生在火情出现之后,没能形成常态化的压力。除了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小区停车往往属于执法盲区。有效的交警力量,通常投放在城市主干道上,对于非市政道路或干脆在小区的区域,或者没有执法权,或者无暇顾及,所以使得很多人在此可以放心的违法停车。作为小区物业,当然了解情况,但囿于自身没有执法权,也很难起到立竿见影的整治效果。

  因此,还需要采取一些切实有效的措施,通过创新执法方式来化解这一痼疾。首先,可以采取有奖举报的方式,提高整治占用消防通道行动的效率。给举报人以积极性,同时也能给乱停车以有力震慑;其次,给物业压力,提升技防能力。例如,可以在消防通道安装摄像头取证,也可以放置“可移动又不便移动”的障碍物,如石墩子等,不给违法停车以空间。最后,还应尽可能盘活和释放停车资源,尤其是对夜间路边停车,采取更加灵活的态度。总之,给消防车“添堵”就是给生命安全“添堵”,决不能继续放任姑息,唯有采取一切必要手段让消防车“进得来、展得开”,才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给群众以安全感。

(责编:鄢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