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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提标补发资金8月底前发放到户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郝晓炜 2022年08月13日 08:26

  8月12日消息,我市将调整2022年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集中供养对象护理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25%、50%要求制定。

  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制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我市调整2022年特困人员集中照料护理标准。

  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古交市、清徐县2256元/年/人;阳曲县2112元/年/人;娄烦县1956元/年/人。

  半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古交市、清徐县5640元/年/人;阳曲县5280元/年/人;娄烦县4890元/年/人。

  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古交市、清徐县11280元/年/人;阳曲县10560元/年/人;娄烦县9780元/年/人。

  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已做好2022年1月至7月提标补发工作,8月底前提标补发资金将发放到户。

(责编:范婉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