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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拍”吃官司是一堂普法课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苑广阔 2022年05月27日 08:59

  近年来,随着各种社交软件流行,很多人喜欢“随手拍”,发布个人生活状态或是所见所闻。然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发布视频产生侵权纠纷就要背负法律责任。24日,江苏睢宁法院通报了一起刚刚审结的侵权案件,两名男子在个人社交账号发布了他人争吵的视频,法院判决发布人不仅要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相关费用,还需要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扬子晚报》5月25日)

  在人手一部智能手机的时代,很多人平时喜欢在微信朋友圈,或者是各类社交账号分享一下自己的日常生活,拍拍花花草草,或者是小猫小狗,又或者是唱唱歌,跳跳舞,这都无可厚非,但是当你把手机镜头对准了别人,就要避免把“随手拍”变成了“任性拍”,乃至导致道德与法律问题了。

  该事件中作为原告的杜女士,在公共场所与公公婆婆发生争吵,固然不够文明,但是随后她和公公婆婆发生争吵的情景不但被人拍下来发到了网络上,而且她的姓名、家庭住址、家庭关系等等一系列的隐私信息,都被公之于众,而且冠之以“泼妇”“母老虎”等负面评价。

  这就不是道德不道德的问题了,一些网友的行为,不但涉嫌泄露杜女士的个人隐私,严重侵犯了她的隐私权,而且在不了解内情和真相的情况下,对她个人做出极为负面的评价,造成她在亲朋好友当中社会评价度的降低,也同样是对她合法权益的一种严重侵犯。

  网友的“随手拍”,最终把自己“拍”上了法庭,“拍”成了被告,最终被法院判决不但要向原告杜女士赔礼道歉,支付因为官司产生的相关费用,而且还要做出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最后的支付赔偿金近万元。我们相信这两名“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网友,之所以有此举动,可能就是为了好玩,甚至还带有一种“伸张正义”的目的,但是法律就是法律,因为自己的不当行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就要承担法律后果,付出必要代价。

  这起由网友“随手拍”引发的官司,无疑是一堂普法课,告诉我们在人人手握“麦克风”和“摄像机”的网络时代,切莫把网络当成了法外之地。我国民法典对公民肖像权的使用和隐私权的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等。网友一旦发表不符合客观事实或是侵犯他人权益的言论,结合网络信息传播范围广、速度快的特点,对他人产生负面影响,必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相比之下,杜女士在个人权益受到侵害之后,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做法,则无疑是值得肯定,也是值得学习的。

(责编:鄢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