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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微评|疏堵结合 规范小摊贩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梁云祥 2022年05月10日 09:23

  从本月起,《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小摊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我省食品小摊点的经营安全有了明确规范。(《太原晚报》5月9日)

  食品小摊点是指无固定店铺,在划定区域摆摊设点即时制售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往日,许多食品生产经营者游走在监管薄弱地带,四处出没,与城管整日玩“躲猫猫”,给城市带来了环境卫生、食品安全、交通管理等等诸多难题。

  流动摊贩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其数量多少、层次高低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城市发展不应当排斥流动摊贩,但大道理容易讲,现实中的难题却无法回避。就拿夜间的大排档来说,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噪音大小都是不容小视的民生课题,如果管理不当,很容易看到油污满地、垃圾满街、食客吃坏了肚子等乱象。

  如果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食品安全仅靠行业自律,显然很难让人放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尤其在问题食品泛滥的今天,制度缺位才是最大的隐患。因此,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的《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小摊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时填补这一空白,可谓切中要害,同时也顺应了民意的呼声。立法先行,往往是解决难题的第一步,只有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很多难题的解决才能提速。

  相比于拥有固定店铺的经营户,流动摊贩更难管理,但也不必太过纠结,甚至习惯于干脆“一禁了之”。“大禹治水”的经典故事早就启示我们,疏堵结合才是管理之道。一方面,流动性是摊贩经营的最大特色,也是其保证生计的重要手段,且与食品安全并无本质关联,在不扰民的情况下,监管不妨更宽容些,给予其一定的自由度和灵活性。另一方面,可以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采用区域管理的办法,即政府将市区划分为“绝对禁止区域”、“相对禁止区域”和“诱导区域”,对摊位规模、摆摊时间和经营范围区别对待,并定期组织各种特色集市,正好可以满足中低收入者买卖双方的利益,同时不至于过度影响城市的交通和形象。最后,要加大对小吃摊的经常性抽检力度,绝不在食品卫生安全上放松要求,如此才能真正让小摊贩更加规范,也发展得更好。

(责编:张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