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故意制造轻微交通事故“碰瓷”,再以不需要对方修车为由索取赔偿金……我市男子董某以此手段诈骗作案40多次。11月19日,公安杏花岭分局通报,该局刑侦大队联合市交警支队破获了这起案件,将董某抓获并刑事拘留。
11月初,市民李先生驾车行至北中环街变道时,与后方直行车辆发生轻微剐蹭。交警当时认定,李先生未礼让直行车辆,负事故全责。
当时,李先生提出走保险给对方维修车辆,但对方司机却执意要求给现金。为尽快了结此事,李先生只好扫描对方微信收款二维码,赔偿了650元钱。
事后,李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便向公安杏花岭分局刑侦大队咨询。
根据李先生提供的对方车牌号,民警向市交警支队请求协作。122指挥控制中心随即对该车在我市涉及的接处警记录、事故现场视频进行综合研判分析,发现这辆悬挂晋A牌照的白色传祺轿车车主是我市人董某,现年26岁,今年4月以来,该车共有40多起报警记录,且全是对方责任。
感觉到情况反常,刑侦大队民警立即调取相关警情信息,走访受害人。经大量分析研判,民警认为董某的行为涉嫌诈骗。11月8日,民警将董某抓获。
经审查,董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今年年初,董某的车辆被剐蹭,对方司机负全责并赔偿了维修费。这件事让董某灵机一动,打起了“碰瓷”的歪主意。 4月至10月,他先后在我市多个路段故意制造轻微交通事故40多起,其中仅杏花岭区就有11起。每一起“事故”,董某都提出不需要对方修车,直接通过扫描微信收款二维码支付费用私了,金额从200元到上千元不等。
警方初步查实,董某共诈骗约3万元,造成受害人车辆损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