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汾河水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改善,综合污染指数均呈下降趋势,由2016年的1.044下降为2020年的0.277,水质级别由“重污染”好转为“尚清洁”。
污水截污纳管是我市消除汾河水体污染的根本措施。我市实现了城南退水渠和晋阳街方涵污水分别进入城南和汾东污水厂处理,彻底解决了城南地区污水直排问题;汾东、城南、阳光等污水处理厂增量技改扩容工程全部完工,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125万吨,为汾河太原段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全市20处黑臭水体整治完成,通过住建部专家组审核。
我市加快实施生态湿地工程建设,在清徐县4个主要入汾口建成千亩湿地工程,完成阳曲县杨兴河二期湿地工程建设,为汾河水质的稳定达标提供了保障。
2020年,我市优良水体比例55.56%。全市3个国考断面中,汾河水库出口、上兰断面为Ⅱ类水质,韩武村断面为Ⅳ类水质,全部达标。特别是韩武村出境断面水质,2020年与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相比,主要污染物浓度氨氮、总磷分别下降91.55%、82.07%。与2016年相比,氨氮、总磷分别下降93.95%、86.86%。
又讯“十三五”期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7.13下降至5.91,改善幅度17.1%。6项污染物浓度指标有4项下降。
我市扬尘污染最严重出现在2019年6月,一个月每平方公里降尘高达22.4吨,建成区每天有269吨尘土从天而降。我市重点围绕工地扬尘整治、裸露地面整治等七大重点展开攻坚,2020年全市每月每平方公里降尘量稳定在国家要求的9吨以下,一举摘掉了最“土”城市的帽子。2020年12月,建成区降尘量只有3.3吨,比最严重时减少了85%。
2017年以来,我市全力推进散煤治理,累计投资30亿余元,完成23.79万户农户的清洁取暖改造,农村地区清洁供暖覆盖率达到90%以上,平原地区实现清洁供暖“全覆盖”,全市“禁煤区”面积达1574平方公里。
市委、市政府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先后关停西山矸石电厂、太原第一热电厂等310多家污染企业,市区工业结构性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扭转。2016年至2020年,我市共淘汰老旧机动车10.78万辆。同时,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投资近20亿元,将8292辆出租车全部更新为电动车;投资24亿元,2457辆公交车更换为纯电动公交车;全市2505辆环卫车,完成新能源更新1190辆,更新比例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