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契税法》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增加对非营利性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免征契税等规定。
(责编:范婉璐)
2021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契税法》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增加对非营利性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免征契税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