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学习“三个规定”。市法院院长于昌明作宣讲。于昌明结合“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政策界限、典型案例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作宣讲。与会人员表示,要结合此次宣讲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出台“三个规定”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宪法法律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严格遵守“三个规定”,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自觉尊法守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和法律权威,为营造我市良好法治环境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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