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太原新闻网 >> 山西新闻

推进综合执法改革 全省综合执法要持证上岗了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李晓并 2021年03月05日 07:29

  年底前,全省各地要将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落实执法人员工资和津补贴待遇,依法为执法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保障执法办案所需的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执法执勤用车、执法装备和办公设施。省政府办公厅3月4日下发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根据安排,6月底前,全省各地要印发“三定”规定,明确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整合执法队伍,划转人员编制,理顺市级与市辖区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责,明确各自执法职能。要梳理、规范、精简行政执法事项,编制并公布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6月底前,各地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公开执法事项清单、流程图、处罚决定等信息;全面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可回溯管理。9月底前,省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制度,确保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标准处罚、无差别执法。

  要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执法考试合格并取得执法证件后方可执法,实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责编:田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