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太原新闻网(太原日报报业集团) >> 太原新闻

市公安局:违反“禁放令”依法将追责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大 吕 2021年02月07日 07:57

  市公安局发布消息,从2月2日起开展烟花爆竹“五禁”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烟花爆竹既是节日庆典的传统消费品,又具有易燃易爆的危险属性。然而,违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实在危害多,不仅劳民伤财、破坏环境、制造噪音,还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正是基于更好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及当前电子烟花等庆典产品较多的情况,我省“壮士断腕”出台最严“禁放令”:自2020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除省外途经合法车辆外)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在广大群众的支持下,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有人心怀侥幸心理,顶风销售和燃放。

  实际上,禁放烟花爆竹,在太原已经具备广泛的民意基础,已成为全体市民的共识并付诸行动,然而,警方查处的几起烟花爆竹案件表明,要让思想上的知道变成行动上的自觉,还得进一步加大舆论攻势,形成“违规禁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引以为戒,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禁放令”绝不仅仅是说说而已,谁违反了谁就会受到法律制裁。

(责编:马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