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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职工在省内异地购房可以通过“APP”提取公积金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记者 贺娟芳 2021年01月12日 06:36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山西省住房公积金数据互联共享平台,已实现对全省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共享应用,缴存职工(房屋所有权人)在省内异地购买自住住房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担保、无冻结、信息完整准确,持有有效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可以通过下载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公积金APP” ,“零材料、零审批、零跑腿”进行自助申请办理。

  缴存职工按照上述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符合《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规定。

(责编: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