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进行食品安全抽检,抽取粮食、食用油、调味品、蔬菜水果、酒水茶饮等10大类食品108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发现不合格产品12批次。
具体为:1.娄烦县小兰门市部销售的标称娄烦县汾峪粮油加工厂生产的汾峪麻油,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永辉超市销售的标称天津市乐益多膨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丑锅巴(麻辣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阳曲县林凤便利店销售的标称阳曲县城笑林油坊生产的菜籽油,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4.娄烦县汾峪粮油加工厂生产销售的4批次汾峪麻油,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5.万柏林区秀梅馒头店生产销售的1批次馒头、1批次花卷、1批次巧克力馒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6.古交市华尔超市滨河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和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7.尖草坪区冬冬食品经销部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针对上述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作了下架处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全力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责编:鄢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