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陆海关和口岸海关实现联合监管,货物通关时间压缩,通关费用也大大降低,今后新鲜水果出口更方便啦!” 12月17日,我省一家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杨江辉喜悦地表示。他们合作社的鲜苹果经常需要在海关顺利报检后,经由乌鲁木齐出口至乌兹别克斯坦。
按照规定,输往乌兹别克斯坦的水果须使用密闭集装箱运输。山西水果到了边境口岸,有时会出现“水果等证书”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鲜果出口上市的通关时效。鉴于此,为加强输往俄罗斯和中亚国家水果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打开中亚水果出口市场,太原海关和乌鲁木齐海关日前签署了相关协议,切实加强出口水果通关效率和保证质量安全。
“之前咱山西水果到了新疆口岸,装载集装箱后才能从属地海关获得植物检疫证书,鲜水果需要在口岸等待证书;现在,内陆海关与口岸海关开展联合监管,我们在口岸海关即直接获得植物检疫证书,保证了水果及时清关,解决了我们出口过程中的最大瓶颈。”在海关业务大厅办理业务的山西铁翔物流经理李娇玲表示。
太原海关动植物检疫处植物检疫科科长赵文娟介绍,乌鲁木齐口岸是山西水果陆运出口的重要通道。近5年来,太原海关经由乌鲁木齐海关报检的水果达到37.14万吨,货值4.47亿美元,出口到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出口水果品种包括梨、桃、柿子、苹果、葡萄、李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