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万柏林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查处一起“一户多租”行为。
据报,南屯苑北小区7号楼1单元1503号,业主擅自改变住房性质,改成群租房。对此,万柏林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市应急管理局监察支队,联合区住建局、区消防大队、长风派出所及长风西街街办现场核查。经查,该房屋内隔出5个隔间用于出租,导致房屋结构改变、消防疏散通道不畅、用电线路改变等,且租户在隔间内使用电磁炉,安全隐患较大。万柏林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其行为违反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同时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规定者,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联合检查组当场对业主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并安排专人督导跟进。(徐方伟、郭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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