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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警方集中销毁一批非法枪爆物品

来源:太报全媒体 作者:全媒体记者党三玲  通讯员杨雨宇 2020年11月17日 18:03

  11月17日上午9时,在全国非法枪爆物品集中统一销毁日到来之际,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太原市公安局以“除枪爆护稳定保民安”为主题,组织开展集中统一销毁非法枪爆物品活动。太原市作为山西省集中统一销毁活动的主现场,与全省其他10处销毁现场,同步开始销毁活动。

  此次销毁活动,对今年以来全市收缴的枪爆物品全部进行了销毁。1月至11月,全市共收缴各类枪支359支、子弹9411发、炸药6025公斤、雷管8717发、索类爆炸物品12036米,战争遗留炮弹48枚、手榴弹123枚、地雷56枚、仿真枪355支、管制刀具187把、弩13把;共立涉枪、涉爆刑事案件7起,受理治安案件39起,全部破获,刑拘16人,治安拘留40人。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打防结合、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深查收缴枪爆物品、深化排查枪爆隐患、深入管控军械枪迷、深度治理枪爆网站、深挖打击制贩源头”等五项举措,坚持“严打、严治、严管、严防”相结合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打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全市容易窝藏非法制造、储存枪爆物品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枪爆安全隐患。

  市公安局成立了打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考核办法,成立工作专班等,明确工作目标和各部门的工作重点。实行例会报告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专门会议专题听取行动进展汇报,对相关线索深入经营,实行定人、定责、定措施的“三定原则”,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务用枪清理整顿工作,严格核查配枪单位和人员,严密排查公务用枪单位离退休人员、调离人员和原配备公务用枪的企事业单位保卫干部;组织开展涉枪涉爆重点地区排查工作,通过查阅历史台账、寻访当事人等方式,逐一查清未上缴的枪支数量、去向;组织开展民爆物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全市治安系统民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严格遵守爆炸物品出入井口登记、井下发放登记、井下爆破作业人员实名备案、停产停业一律清空库存等制度,严防爆炸物品流散社会造成危害。

  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将宣传教育作为有效载体,结合社区警民恳谈、学校法制教育等活动,通过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标幅、集中设点宣传、走访授课等方式,深入人口密集区、校园等地开展治爆缉枪宣传,并采用逐村逐户登门签订责任书的方式,深入居民家中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知晓率、熟悉率和参与率。期间,全市共悬挂横幅1200余幅,张贴《太原市公安局关于群众举报涉枪涉爆涉刀违法犯罪奖励标准》132000余份,散发宣传单160000张。

  下一步,太原警方将继续坚持严打、严治、严管、严防相结合的方针,推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坚决查处涉枪涉爆案件,全面捣毁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的源头窝点和网络,有力消除涉枪涉爆安全隐患,维护省城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责编: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