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提出,要延长托管时间,丰富托管服务内容,让中小学生在托管时间基本完成书面作业。
学校要合理确定托管时间。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中小学校开展校内托管服务时间原则上由1小时延长至1.5小时,具体托管时间可由学校征求家长意见后自行确定,但最晚不得超过18:30。
丰富托管服务内容。托管期间可组织学生完成书面作业、进行自主学习、开展社团活动等,不断增加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等内容,着力激发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小学生要在托管期间基本完成当日书面作业。
创新托管服务形式。鼓励各县(市、区)、学校积极探索,通过组织志愿者、购买社会资源参与等多种形式开展校内托管服务。
拓宽托管服务项目。积极推进中小学校向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充分发挥学校食堂在解决学生集中就餐方面的作用,新建学校应根据学生就餐需求配建食堂,现有学校应创造条件,采用多种方式灵活提供午餐,切实减轻家长负担。采用供餐单位方式供餐的,学校要对供餐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管理水平等情况严格审查,并公开供餐单位的名称、地址、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食品安全等级等。
创新保障经费来源。根据教育部等九部委减负文件中关于课后服务所需经费可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的政策,为中小学学生提供校内托管辅导服务。可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建立适度财政专项补贴、适当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相结合的成本分担机制,确保托管服务正常运行。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保障托管工作顺利进行。落实托管服务人员激励政策。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参与本校托管服务并取得相应报酬,中小学校校内托管服务经费要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学校开展托管服务所需人员费用并将其统一纳入绩效目标考核,以奖励性绩效工资形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