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消息,市工信局启动上半年疫情期间规上企业复产增效奖励申报工作。
市工信局介绍,为加快恢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我市企业生产能力,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的全年目标,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设立疫情期间企业复产达效、增产增效奖励专项。在太原市域范围内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上半年太原市统计部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名录库(已列入年度淘汰关停计划的企业除外),均可申报奖励。
奖励标准为:上半年产值1亿元以下(含1亿元)的企业,产值增速15%以上(含15%),奖励30万元;上半年产值1亿—10亿元(含10亿元)的企业,产值增速15%以上(含15%),奖励50万元;上半年产值10亿—50亿元(含50亿元)的企业,产值增速10%以上(含10%),奖励200万元;上半年产值50亿—100亿元(含100亿元)的企业,产值增速10%以上(含10%),奖励300万元;上半年产值100亿元以上的企业,产值增速7.5%以上(含7.5%),奖励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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