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市城乡管理局消息,根据最新公示的《太原市余泥渣土处置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补充规划》,我市将新增18处渣土消纳场,并对现有的2处实施改扩建,实现建筑渣土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建筑渣土主要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物等。近年来,由于我市的城市建设不断提速,加之原有的渣土消纳场数量和库容均不足,需新增一定数量的渣土消纳场。
新公示的补充规划方案显示,经过全面摸排,全市共初步选定30余处渣土消纳场的建设地点,经全方位考核后,最后筛选出20处,其中新建18处,在原有基础上扩建的有2处,合计可容纳0.98亿立方米。
在前期摸底调研中,这些新建的场址已经充分考虑了与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用地的协调,也尽可能考虑与城市公园、城郊森林公园、石场整治等方式相结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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