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记者从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从即日起在全省推行使用电子居住证。2019年1月1日,国家推出电子证照标准后,我省是全国第一家推出符合国家电子证照标准电子居住证的省份。


推行使用电子居住证后,实行实体居住证和电子居住证并行使用模式,电子居住证与实体居住证具有同等效力。电子居住证持有人可享有参加社会保险、住房保障、法律援助等合法权益,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等公共服务和便利。
凡是办理了居住证申领业务的流动人员,均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展示本人申领的电子居住证。群众申领居住证后,可以登录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认证后,点击“民生警务”栏目,进入“流动人口服务”菜单,即可查看、展示、下载本人的电子居住证。电子居住证的申领,不收取任何费用。
电子居住证持有人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和用证单位要求流动人口出示居住证的,当事人可直接出具山西公安“一网通办”平台展示的电子居住证,相关部门和用证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电子居住证。
电子居住证登载了流动人口的姓名、性别、民族、人像、公民身份号码、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有效期限等信息,与实体居住证登载信息一致。电子居住证新增了二维码核验信息,通过扫描电子居住证的二维码,用证单位可以核验居住证的真伪,避免伪造、变造居住证问题的发生。
电子居住证有效期限为一年,群众每年进行居住证签注后,会通过山西公安“一网通办”平台自动生成新有效期的电子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