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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不计逾期"已结束 未按时还款市民赶紧还款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贺娟芳 2020年07月01日 07:13

  6月3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疫情期间公积金贷款不计逾期的阶段性支持政策将于2020年6月底结束,超过6月底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将正常计收罚息,并做逾期处理。如市民有未按时偿还的公积金贷款,请尽快将所欠本息还至正常,以免产生罚息,影响信用记录。

  今年3月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阶段性住房公积金减负保障政策的通知》(并公积金〔2020〕2号),规定2020年1月至6月期间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做逾期处理,不计罚息。该阶段性支持政策于2020年6月30日到期。

  如果市民符合退还罚息的条件,可以于2020年7月1日到9月30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分理处办理罚息退还手续。不计罚息和可退罚息的条件是: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和支援湖北的医护人员,暂时失去收入来源及其他受疫情影响的借款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不做逾期贷款处理、不计罚息。已做逾期处理的,借款职工在疫情防控期解除后3个月内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偿还所欠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公积金中心返还罚息。

(责编:田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