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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地吐痰严“禁”严“罚”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大吕 2020年06月10日 17:09

  6月1日《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实施。“禁痰令”实施以来,在我市各城区,城管执法部门依据《规定》条例严格执法,开出了“禁痰令”实施后的第一批罚单,罚单数量超过十单。

  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需要内在的自律,更需要外在的约束。一方面,通过立法把好的生活习惯固化下来、推广出去。比如:公共场所不随地吐痰,通过“入法”赋予的刚性来革除这种不文明陋习,引导公众将文明习惯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最终达到维护法规权威、引领文明风尚、体现文明素养的目的,真正营造出遵守《规定》、讲究卫生、文明健康的社会氛围,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另一方面,有良法更需善治。对公共场所随地吐痰这种不文明行为,在加强素质教育的同时,需要用法律手段约束。执法者要敢于“亮剑”,敢于动真格,做到有法必依、有法必执,让不文明者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而自我约束,摒弃随地吐痰陋习,培养良好的卫生文明行为习惯。

  立下真“规矩”,文明成“方圆”。社会文明自然要靠人们的行为自觉,但这种自觉性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通过规则去约束和规范。通过开出罚单,彰显出《规定》的约束力和震慑力,让不文明行为者自惭形秽、及时改正,让不文明陋习无处栖身,从而让人们从一开始“忌惮被罚”到后来发自内心地“自觉遵守”,改变行为,改变思维,进而认同社会的文明准则,涵养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

  说到底,信仰法治、遵守规则,是为了让公共空间更有序、更美丽。

(责编:鄢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