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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开出首张罚单!太原市主城区快速路、主干道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新规实施

来源:太原交警官微 2020年06月10日 12:14

  6月10日8时,早高峰时段,在南中环坞城路高架桥上,因发生事故后长时间未撤离,两位驾驶人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两车发生轻微事故后,一直僵持在高架桥上,仅仅几分钟的时间,后方车辆就发生缓行。直到民警到达现场才撤离。

  两车只是发生小剐蹭,符合轻微事故的条件,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在太原市主城区快速路、主干道凡是符合“车辆间、人未伤、车能动、有保险”条件的交通事故,可以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告标志,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现场拍照,并立即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报警或自行商议解决。从今日起,发生事故后长时间不撤离造成交通拥堵的,太原交警将依法进行处罚。

(责编:鄢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