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本月实施的“禁痰规定”,6月3日,小店区城管局南站中队执法人员对一名进站前随地吐痰的男青年开出100元的罚单。
当天上午9时许,南站中队执法人员在南站东、西两个广场巡查值守时,发现在南站西广场进站口附近,一名男青年摘下口罩随地吐了一口痰。执法人员随即上前,认真宣讲了“禁痰规定”。
“同志,你好!刚刚你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了,违反了《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的相关条款,你需处理掉地上的痰液,并接受100元罚款。这是你的处罚决定书和罚款收据,请你收好,谢谢配合。”经过执法人员劝诫,男青年对自己随地吐痰的行为表示愧疚,用纸巾擦掉地上的痰迹并扔进垃圾箱,最终接受了处罚。6月1日和2日,南站中队执法人员也曾开出随地吐痰罚单,经过执法人员的宣传和劝诫,乘客的不文明行为明显减少。
(责编:鄢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