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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推引才新举措 事业单位可自主招聘 子女入学可择校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李涛 2020年06月04日 06:38

  山西转型发展,根本要靠创新驱动,核心就是人才。6月3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最新出台的《山西省建设人才强省优化创新生态的若干举措》。我省此次推出的新举措,涉及企业及事业单位引才、本土优秀人才激励、随迁子女入学等诸多方面,引才诚意十足,干货满满。

  国企人才薪酬将提高

  我省将激发企业引才育才动力,其中要提高国有企业人才薪酬,允许国有企业自主引进招聘人才、自主制定激励政策,引才投入视为企业当年考核利润。

  我省明确,国有企业要推行市场化薪酬制度,提高科技研发人员和高技能人才薪酬水平,并且科技研发人员薪酬平均水平要高于企业管理人员。同时,要求国有企业赋予科技研发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可以赋予其股权、期权、分红等中长期激励,构建人才与企业“命运共同体”。 另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建立的研发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可以入编事业单位。企业省外境外研发机构全职聘用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与在晋人才同等待遇,申报省级人才计划或科研项目。

  事业单位可自主招聘

  我省将对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模式进行重构性改革。今后,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可以在本单位编制总量范围内,自主拟定年度增人计划,自主制定招聘方案、实施招聘,组织人社部门不再统一下达增人计划,不再进行事前备案。 另外,针对各地各单位反映强烈的人才政策门槛过高、本地高校优秀毕业生留不下来的问题,我省明确,今后将强化晋才晋用,不再将大学排名作为人才招聘引进的限制性条件,也不搞学历“一刀切”,允许省内的本科院校按需择优招聘本校优秀本硕毕业生。当然,在放权松绑的同时,组织人社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强事后监管,压实各用人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防止滥用权力,杜绝不正之风。

  真金白银激励优秀人才

  我省将建立成果奖励、项目奖励、特殊津贴相结合的优秀人才支持激励体系。比如,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二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配套奖励标准由目前的1:1提高到1:10。对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单位,每个项目最高奖励额由6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对新当选“两院”院士、新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和国家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者,参照引进同类人才安家费标准,一次性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特殊津贴。

  随迁子女入学可择校

  我省将探索建立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人才服务联盟,通过共建共享,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高效、全面、精准服务。

  同时,解决人才现实问题,包括配偶安置、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我省明确,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实行计划安置,原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实行对口安置;原在企业工作或无工作的,积极协调省内企业提供就业岗位;暂时无法安置的,由同级财政发放生活补贴。 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幼儿园,首次入学可选择学校。另外,各市县(市、区)将加大人才公寓、人才周转房建设力度,妥善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

(责编:马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