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省人大调研领导组和省司法厅调研领导组来到太原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就《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首先参观了太原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功能区,包括特殊群体服务区、非诉服务中心、民营企业法律公共服务区、宪法教育基地等。



该中心成立于2000年,获得“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全国残疾人维权先进集体”“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市政法部门十佳先进集体”“巾帼文明岗”等多项荣誉。2005年,中心开通了全省首家“12348”24小时服务热线,全年24小时不休息、无节假、不间断,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全时空“的法律服务,方便、快捷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据中心负责人介绍,自2019年以来,全市共接待群众现场咨询29551人次,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048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927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7件,“12348”热线服务电话34974人次,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参与、见证认罪认罚从宽案件2450余件。
随后,调研组一行就《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情况,与中心负责人、援助律师、受援群众代表等进行了座谈。座谈会上,大家从各自工作角度出发,根据我市近年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运行和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围绕《条例》,提出了许多建议和意见。

调研组对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要进一步总结好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