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半月才能办结的案件缩短至1天!刑事案件速裁有了新模式?了解一下……

“被告人康某,你在庭前已经表示同意适用刑事速裁程序,我院也已经向你们送达了《适用速裁程序决定书》。下面,本法庭将按照速裁程序审理你涉嫌诈骗罪一案,不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3月25日下午,万柏林区法院适用速裁程序1小时审结康某诈骗案及薛某盗窃案2件认罪认罚刑事案件。

由于疫情防控,案件采用网上远程开庭方式“无接触”审理,在万柏林区法院刑事法庭设审理主场,驻万柏林区执法办案中心速裁法庭、检察室设分场,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通过远程视频参与了庭审,案件当庭宣判,并启用表格式判决书当庭送达。
案件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査完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到法院审理当庭宣判。按照一般流程,原本需要约一个半月才能办结的案件,现在用时缩短至1天,这究竟是如何做到的呢?
全省首家执法办案中心

近日,万柏林法院与万柏林区公安分局、检察院、司法局联合出台了《万柏林区执法办案中心速裁案件工作流程(试行)》,并按照“物理集中、规范管理、功能聚合、服务实战”的思路,建成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执法办案中心。
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简化办案流程,对符合条件的认罪认罚速裁案件,把握在24小时以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
快速侦查快速起诉集中审判当庭宣判

在执法办案中心,万柏林区公安分局在完成侦查工作后,及时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区检察院在执法办案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强化对刑事案件的全过程监督,规范了公安机关刑事侦查过程;区法院在速裁法庭对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案件进行审理;区司法局安排法律服务工作站驻点律师为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
公安机关快速侦查、检察机关快速起诉、法院集中审判并当庭宣判,进一步提高了刑事案件的审判效率,节约了刑事诉讼的司法资源。
程序简化但被告诉讼权利不减

刑事案件进入速裁程序,虽然程序简化了,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没有减,而是更加突出保障其合法权益。
被告人的知悉权、程序选择权、获得法律帮助权等方面都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实现了司法公正与效率在一个更高水平上的融合。
图片由万柏林区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