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太原市创城指挥部综合协调办公室发布《关于在全市开展“垃圾清零”行动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美丽太原建设,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大力整治市域环境脏乱差问题,认真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决定从即日起到4月10日,在全市区域范围内广泛开展大行动、大起底、大排查、大扫除、大整治“垃圾清零”行动。
整治区域包括:城乡道路两侧、铁路沿线、河道水渠、建筑工地、桥下空间、垃圾回收点、集贸市场等积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农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生活小区、厂矿企业、山坡山沟等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废弃物、乱堆乱放的杂物。

此外,“两路一道”沿线、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和居民小区内外有碍观瞻、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残垣断壁,按照“两下两进两拆”中的“两拆”要求,全面进行拆违、拆围、绿化、粉刷、美化,涉及违法建设的坚决拆除。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各责任单位要集中精力、物力、人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治任务,并建立长效常态机制,坚决杜绝反弹回潮,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将于4月15日前在市内各类媒体排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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