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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企业保费 不会影响个人养老待遇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李涛 2020年03月01日 07:13

  本报刊登《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后,不少读者咨询: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那职工的个人社保待遇是否会受到影响?2月29日记者采访省人社厅得知,这次减免,重点是在疫情下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职工个人权益不会受影响。

  此次出台的社会保险免、减、缓三项措施,是为了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减轻和降低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初步预测,全省阶段性减免共可减少三项社保企业缴费138亿元。 省人社厅的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遵循权力与义务相对应、缴费和待遇相关联原则。个人缴费直接关系个人权益,个人如果不缴费,对养老待遇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缴费年限会减少,影响基础养老金水平;二是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不缴费,个人账户存储额本金和利息都会减少,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也会相应减少。此外,按照现行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都足额缴费,个人权益才能完整记录,这次因特殊情况出台的政策,特别规定了减免的是单位缴费部分。换句话说,只要职工个人缴费是足额的,就不会影响参保人员养老待遇,也不会减损个人权益。

(责编:马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