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某骑电动车逆行、闯红灯不说,还为了逃避处罚把交警拖行了10多米。11月29日,小店警方通报,李某因阻碍执行职务受到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11月20日晚9时许,19岁的江苏来并男子李某骑电动车由南向北逆行至小店区长风街平阳路口时,又闯红灯通过了十字路口。在当地值勤的小店交警二大队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制止,但李某为了逃避处罚,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加速逃离,拖着交警前行了10多米,最终与交警同时摔倒在地,导致交警随身携带的执法记录仪损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据此,公安小店分局对李某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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