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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家庭暴力 我市反家暴联调工作机制启动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阎轶洁、 杨沫、王霜红 2019年09月22日 07:50

  9月20日上午,市妇联、公安杏花岭分局反家暴联调工作机制启动,旨在共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事件发生,合力调处家庭纠纷、化解家庭矛盾。

  多年来,市妇联致力于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探索和研究,努力从源头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起草提交《太原市妇女权益保护条例》(草案)。为提高全社会对家庭暴力危害的认知,市妇联组织巾帼法律志愿者讲师团深入学校、企业、机关、乡村、社区等举办相关讲座,面向社会常态化进行反家暴情景剧表演,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在原有信访接待基础上,市妇联还拓展维权触角、创新服务手段,购买“平安家园”反家暴维权预防支持项目,并在接访过程中采用咨询引导、矛盾调解、心理疏导、个案回访一条龙服务方式为来访者提供专业服务。公安杏花岭分局在日常治安管理执法过程中,非常重视家暴警情的处置,探索出向施暴者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等做法,有效制止家暴行为,积极保护家暴受害人。

  此次市妇联与公安杏花岭分局联手建立反家暴联调工作机制,妇联组织发现家暴或接到关于家暴的投诉、反映、求助后及时给予帮助。情节较轻的,对加害人进行法制教育。家暴严重、情况紧急的,告知或协助受害人与公安杏花岭分局所属的派出所联系,或拨打110报警求助,配合民警了解情况,收集证据。派出所在接到家暴报案后,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就医、鉴定伤情。情节较轻的,联系社区民警、妇联组织、居(村)委会、当事人长辈或其亲朋好友到场调解,调解成功的现场制作调解协议书,并对加害人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现场不能处置的,传唤加害人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处理,构成违法行为的给予其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有需要,妇联、公安机关还可对加害人、受害人实施心理辅导、跟踪回访。

(责编:田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