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市民冯女士遇到了一件令她始料未及的事情。原本白纸黑字签订的一份房屋出租代理合同(距合同到期尚有近一年时间),居然被合作方“我爱我家”单方面废除。冯女士无奈地说,她在这件事上吃了哑巴亏,希望大家从中吸取教训,在代理出租房屋时有所防范。
1签合同
冯女士在滨河东路银海水韵有一套空房,她有意出租。
2018年 2月,冯女士在网上发布出租信息。很快,她接到了一个“求租”电话。来电者是“我爱我家”房屋中介的工作人员(此人现已离职),声称要租房。很快,双方在2018年 2月 28日签订《房屋出租代理合同》,甲方是冯女士,乙方是太原相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爱我家房屋中介在我市注册的公司)。合同有 效期 截至 2020年 2月 27日,委托租金为每月3000元,且两年有两个免租期(免收租金),每个免租期为60天。
第一年,合同中约定的相关事宜,均能按时完成,房租及时被打进冯女士的账户。那时,冯女士觉得,“我爱我家”这种大公司,业务规范,结账准时,是个可以长期合作的单位。
2废合同
就在冯女士还沉浸在这种好感中时,本月初,“我爱我家”的业务员突然联系冯女士。对方告诉冯女士一条消息:“我爱我家”将立即终止与冯女士签订的合同,并将根据合同约定予以赔偿。“原因是什么?”冯女士问。业务员说是“房子租不出去”。冯女士没有继续与业务员谈,因为她觉得这个理由简直是“岂有此理”!
和业务员见面后,冯女士认为,她拒绝接受此事,合同应该还会继续,最起码“我爱我家”会再与她协商。结果却大大出乎她的预料。几天后,冯女士收到了一条信息,是“我爱我家”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说明,“我爱我家”将从2019年5月10日起,正式终止与冯女士签订的合同,要求在该信息发出3日内,冯女士必须与他们取得联系,办理退租交验手续等,完成与他们的解约手续。通知还说,若贵方(冯女士)3日后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放弃物业交验的权力,且房屋钥匙逾期不取回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及损失由甲方(冯女士)负责。通知中还就赔偿事宜进行了详细说明(按租金的15%赔偿)。
至于废止合同的原由,“我爱我家”解释:本合同已部分履行,现因经济大环境整体影响以及我市租赁市场出现无法预见的非正常状况,我方已无法继续履行该合同。
对此,冯女士无奈地表示,这个理由实在让她难以接受。“我爱我家”居然将自己违约的责任推到市场层面,由于经营中遇到的困难,便采取废止合同的方法转移风险,降低损失。“你降低损失了,我的损失谁负责?都知道春节之后是租房大热期,那个时段一过,房屋想往外租,岂不是有难度。大热时段你不废止,过后废止合同,简直没有任何信用可讲,搞经营怎么能如此任性?”
3不回应
更令冯女士生气的是,合同废止有异议,房屋接受未执行,“我爱我家”工作人员的态度就开始逐渐强硬,颇有胁迫的意思,甚至有威胁的含义。冯女士说:“他们甚至给我发短信,说一旦房屋出现被盗或者失火的情况,他们将不负责任。我听后非常生气,这不是恐吓吗?我甚至拨打了110报警。”
采访中,对于“我爱我家”出现“无法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记者试图进一步了解。5月13日 ,记者 拨打“我 爱我 家”客服 电话4008515515,工作人员表示随后将有专门人员负责与记者联系,并就相关事宜接受采访。次日,“我爱我家”一名工作人员来电询问相关问题后,又表示随后将有专门人员与记者联系。然而,截至发稿时,“我爱我家”方面仍未有专门人员与记者联系,也再未与冯女士联系。
4律师说
冯女士和“我爱我家”孰是孰非?记者就此采访了山西硕浩律师事务所杨贵明律师。杨律师认为,从这份合同看,双方并未就终止合同的必要条件(终止因素、终止时间等)进行说明。既然未说明,那一方可以在任何因素和任何时间提出终止合同。毁约方需要按照合同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对于事情进展中出现废止合同后,房屋的收回事宜以及其他问题。杨律师认为,“我爱我家”提请冯女士接受房屋,作为房屋所有人,冯女士首先应该接受。对于由此产生的相关问题,双方若协商未果,只能诉诸法律。虽然冯女士的遭遇值得同情,但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份合同确实有很多地方无法约束“我爱我家”的毁约行为。也就是说,按照合同约定,“我爱我家”毁约并无过错。
由此,杨律师提及一个话题,那就是“规范文本”合同的签署。实际生活中,在办理银行、电信等业务时,人们会签署这种“规范文本”合同,某些情况下,它维护的更多的是出具这份合同方的权益,这也时常为人们所诟病。冯女士与“我爱我家”签署的合同,也属于“规范文本”合同。这种由“我爱我家”起草的合同,本身就会最大限度地帮助起草方在出现问题时减轻甚至消除责任。所以,这份合同中冯女士感到无助而被动,也就不足为奇了。针对此事,杨律师提示,人们在签署“规范文本”合同时,一定要多留意。以冯女士为例,签订合同前可以另起合同文本,多从自身角度审视问题。实在不行,可取消与之合作,毕竟房屋中介又不止一家。本报记者申波(报料人:赵先生报料费: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