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日起,我市交管部门将对电动自行车采取分类分阶段管理措施。同时,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目前,10个交警大队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开展延时服务,解决群众实际需求。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5月1日起,我市交管部门将对电动自行车采取分类分阶段管理措施。具体为:5月1日起至8月31日,对外观尺寸、整车质量、设计时速等技术标准严重超标的,如“超级路霸”“黑金刚”“陆地巡洋舰”等类型的电动自行车,将按照“机动车无牌无证”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扣,坚决杜绝非法超标车辆上路行驶;从9月1日开始,对不按规定挂牌的电动自行车严查、严管、严处。同时,从5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斑马线骑行、不各行其道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理。
为缓解市民电动自行车上牌排队难题,交管部门增加站点和工作人员,开展延时服务,各交警大队设立的登记点工作时间统一调整为早8时至晚8时,同时民警双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按上述工作时间继续为群众服务。(杨沫、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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