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我市将改革完善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到202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至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提高全科医生薪酬待遇。完善绩效工资总量正常增长机制,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注重向贫困、偏远和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工作任务繁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应聘到县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生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见习期(初期)工资可直接按见习期(初期)满后工资确定,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一级,在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二级。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费不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分配向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倾斜。鼓励全科医生在签约服务中发挥骨干作用,全科医生及其团队签约服务费扣除成本后的70%用于技术劳务性补助,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
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落实工资等相关待遇。基层全科医生申报基层医疗卫生高级职称时,侧重评价临床工作能力,外语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申报高级职称实行单独划线、单独分组、单独评审,考试通过的可优先聘任。对长期扎根贫困县农村基层工作的全科医生,可突破学历等限制,破格晋升职称。
增强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对扎根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全科医生,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提升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地位;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选及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和优秀共产党员等评选,向基层全科医生倾斜等。
我市将深化医保支付改革,结合县级医疗集团医保总额打包付费改革,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探索将签约居民的部分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经基层向上级医院转诊的患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支付一定的转诊费用。合理引导双向转诊,发挥全科医生和家庭医生团队在医保控费方面的“守门人”作用,推动医疗卫生服务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