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8日,省卫健委发布消息,我省卫健、发改、财政、人社、医保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加强县域综合医改中医药工作的意见”,以县域综合医改为抓手,全面加强县域中医药工作。到2030年,每个县(市、区)建有1所标准化公立中医医院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我省将进一步落实中医药倾斜政策,履行政府办院责任,完善财政补偿机制,健全管理运行机制,改革薪酬制度,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医保支持中医药力度,统筹中药饮片供应服务,建立“互联网+中医药”服务模式,强化中医医联体联动作用。
进一步确保中医院主体地位,发挥县级中医院引领作用,提升县级中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强化县级中医院“治未病”服务能力,支持二级以上县级中医院对就诊重点慢性病患者及高危人群实行疾病诊疗、健康指导“双处方”制度,提高县级中医院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水平,支持县级中医院建立康复科,打造一批县级中医院康复示范单位。
健全县域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强化县医疗集团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县中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配备至少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加强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力度,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方法,县域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总诊疗量的比例不低于30%。建立西医学习中医人才培养机制,医疗集团要定期选派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参加“西学中”,集团内参加“西学中”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占比不低于30%。(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