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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再次延长 3月28日0时-3月31日24时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郜蓉 2019年03月28日 06:40

  本报讯 根据市气象、生态环境部门研判会商,结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联防联控要求,依据《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再次延长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继续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三级)响应。

  根据预警级别,健康防护引导措施包括: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活动等。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强制性减排措施包括:对错峰生产企业、应急管控企业、供热站和电力生产和供应企业加大检查频次,保障各类煤堆、料堆、渣堆防尘措施到位,确保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同时,除应急抢险外,市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等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渣土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除外)。省、市重点工程及地铁工地经市政府批准后,可正常施工。

  此外,对纳入黄色预警涉气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责编:杨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