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太原新闻网(太原日报报业集团) >> 山西新闻

开展全面排查 问题煤矿将列入“黑名单”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记者 薄鸿 2019年03月20日 06:43

  省应急管理厅日前下发文件,要求所有煤矿在复产复建验收前必须制订整顿方案,报办矿主体企业批准后开展全面排查,确保煤矿具备恢复生产或建设的条件。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严格组织开展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工作,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验收不合格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两个月内不再受理其复产复建验收申请,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问题的煤矿,6个月内不再受理其复产复建验收申请。同时将以上两类煤矿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一经发现擅自恢复生产或建设的,一律责令其停产停建整顿,并按规定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

(责编: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