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保险从业人员违规销售
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风险提示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新华保险山西分公司开展“诚信为本品质服务”为主题的2019年3·15诚信服务系列活动,通过发布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消费者了解保险,明白投保,放心消费!保险消费风险提示第六期《关于防范保险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风险提示》。

近期,部分媒体报道了消费者遭遇保险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情况。一些保险从业人员假借介绍保险产品名义,向消费者推销P2P等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本高收益”引诱消费者出资购买,有的甚至构成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为此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
一、核实资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原保监会发布的《中国保监会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销售非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的非保险金融产品。同时,销售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前必须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若有保险销售人员向您推荐非保险金融产品,请提高警惕,查验相关资质。
二、细读合同,确认产品属性
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保险合同内容,确认保险产品的细则条款和重要信息(如保险责任、缴费方式、承保公司等),防止以假乱真。投保后,您可以通过拨打保险公司统一客服电话、登录官方网站或者前往保险公司柜面等方式,查验保单真伪。
三、理性消费,不受“保本高收益”迷惑
《通知》中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应当向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不得采取违背客户意愿搭售产品的方式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不得向客户销售超出其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的非保险金融产品。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时,应当了解投资风险与投资收益成正比,不要盲目相信推销人员“保本高收益”的承诺,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通过正规销售渠道购买金融产品。
(部分内容来源: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原文链接地址:http://bxjg.circ.gov.cn/web/site0/tab5247/info41055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