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税务局近日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申请材料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指导意见》。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至少涵盖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三个环节的企业开办指南。
在企业设立登记环节,进一步压缩企业设立申请材料,以内资有限公司为例,其中必备件:《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签署);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表。可选件:“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涉及“多证合一”企业提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公章刻制方面,公章刻制需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携以下材料办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领发票方面,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需办税人员携以下材料办理:必备件:发票专用章印模;出示件:办税人员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者加盖纳税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可选件:《授权委托书》(由因身体状况等客观原因不能完成实名信息验证的法定代表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