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领导楼阳生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
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卫小春主持会议,大会执行主席罗清宇、徐广国、张吉福、廉毅敏、高卫东、陈振亮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大会应到省人大代表551人,实到代表519人,符合法定人数。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迎光向大会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郭迎光说,2018年是本届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在中共山西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坚决、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推进法治山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郭迎光说,一年来,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促进转型发展,开展综改示范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执法检查,总结授权经验,作出在开发区推广授权经验的决定;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初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年中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展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环保基础法规立法调研,对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年底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用法治的力量推动美丽山西建设。
在部署2019年的主要任务时,郭迎光说,今年省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取得新成效;努力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真正打通、有机统一,在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上展现新作为;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上迈出新步伐。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卫东作关于《山西省开发区条例(草案)》的说明。他指出,开发区已经成为全省转型综改的主战场、创新发展的新引擎,在全省国民经济中发挥出日益重要的作用。但是,国家目前还没有一部全面规范开发区发展、管理和服务的法律。随着全省开发区的不断发展,土地规划、体制机制、服务保障等问题进一步凸显,不同程度地制约着开发区的发展。因此,制定山西省开发区条例,是立法适应改革开放的重要举措,必将为开发区的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制定《山西省开发区条例》是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立法计划中的重点项目。此前,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已先后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在起草和修改过程中,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要求,严格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紧密结合全省开发区发展的实际情况,慎重地设定各项制度,及时将开发区工作中的“三制三化”改革、“六最”营商环境、投资项目承诺制等先进经验上升到法规当中,并与省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2018年出台的关于综改示范区行政管理事项和推广转型综改示范区授权经验的两个决定做好衔接。目前的条例草案共10章41条。各章分别是总则、规划建设、设立变更、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产业发展、开放合作、服务保障、法律责任、附则。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选举办法,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省十三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更名和设立的决定,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省十三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办法,省十三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