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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拖欠职工工资及未缴纳养老保险等问题
2017-05-23 16:16

市国资委回复: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太原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2014年以来,受煤炭市场影响,东山煤电集团公司各煤业子公司煤炭产销量持续下降,煤价大幅下滑,经济效益持续下降,企业亏损逐步扩大,致使职工工资和保险不能按时发放和缴纳。

针对2016年12月前的欠薪欠保问题,东山煤电集团公司通过如下措施确保清欠工作的顺利推进:1、集团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清欠职工工资、保险领导组,督促存在欠发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行为的单位制定还款计划及相关措施并落实,确保清欠工作按期完成。2、当前,集团公司李家楼煤业、东峰煤业、王封煤业三座矿井正常投产,各非煤业子公司相继盈利。3、从2017年1月开始,集团公司各单位正常发放职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对2016年12月前欠发的职工工资和欠缴的社会保险,通过集团的利润来逐月补发。4、在落实《关于应对困难时期优化并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的意见》、《职工内退及提前离岗的意见》的基础上,开展落实好《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促进降本增效的意见》、《2017年工资计划》和《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等文件中的相关工作。5、为维护社会稳定,继续倾向弱势群体,优先补发其欠发的工资。6、针对“五险一金”业务办理中存在的其他问题,积极同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沟通。

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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