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回复: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太原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属地派出所民警立即到府东公馆唐久便利店了解情况,经现场查看,确实存在噪音扰民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给予唐久便利法人党某行政警告处分,并告知其降低音量。
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