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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新街拆迁户安置的问题
2017-04-10 21:09

    杏花岭区回复: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太原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经了解,职工新村地块回迁安置用房不具备完全使用功能,因此未启动回迁安置,待具备条件后适时启动回迁工作。

    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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