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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二手房“商转公”担保政策的问题
2017-03-31 08:29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太原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属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二手房申请商业贷款的,在申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时,担保方式应按照二手房贷款的要求仅限采用房产抵押和质押担保两种担保方式。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商转公办理流程后,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一房多贷的风险,但受二手房贷款仅限房产抵押和质押两种担保方式的规定所限,目前暂时只接受这两种担保方式。下一步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中心担保方式进行进一步行研究。

    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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