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情况反馈 >>正文
西华苑三期未办理房产证的问题
2017-03-22 14:50

    市国土局回复: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太原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西华苑三期项目建设单位尚未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依据《物权法》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关于“依申请登记原则”的规定,合法建造的房屋,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测绘报告等资料先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依据“连续登记的原则”申请人合法建造房屋,在转让该房屋所有权前,应当将房屋登记到原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作者:

 
Copyright © 2004 tynew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太原日报社主办 太原新闻网版权所有